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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祁门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被安徽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表彰为2008—2009年度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近年来,祁门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严格按照《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深入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积极探索少年维权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该庭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注意保护青少年的身心不受伤害,推行“圆桌审判”方式,并邀请县关工委、团县委等有关部门参与旁听审理,共同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帮教。在对辖区内的未成年人开展不定期的回访帮教的同时,还在全县中小学校和村镇进行深入的法制宣传,不断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从源头上抓好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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