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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大赞誉花山法院少年审判工作
 
  安徽法院网讯 10月31日下午,马鞍山市人大常会秘书长王兴无率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到马鞍山市花山区法院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安徽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检查组一行实地考察了该院少年圆桌审判法庭,听取了该院《全面贯彻实施“两法两条例”,努力开拓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办理工作新局面》的工作汇报,并和该院领导及少年法庭审判人员进行了座谈。
  检查组对该院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中,全面贯彻实施“两法两条例”,坚持以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全面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在依法惩治犯罪,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同时,逐步加大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司法保护力度等方面给予了高度评价。
  检查组认为,该院少年法庭在人员编制没有落实的情况下,承担起全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办理工作,并在工作中夯实基础、积极创新、形成特色,实属不易。检查组对该院提出的设立单独建制的少年刑事审判庭、制定《关于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复学升学培训就业问题的规定》、改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场所条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员经费保障等建议高度重视,认为上述建议符合该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工作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并表示将建议有关部门尽快予以落实。
  检查组强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必须依靠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社会的大力支持,要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检查组希望该院在今后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中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措施、锐意进取、积极探索,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专业化审理并形成规模效应,为“平安马鞍山”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周忠富 编辑: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