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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和制作水平,增强司法裁判的公信力,巢湖中院采取四项制度,打造精品裁判文书。
一、严格裁判文书审签制度。根据有关法律、司法解释及上级有关司法政策,结合本院实际,出台了《法律文书审签规定(试行)》,明确规定了院长、副院长、庭长依照法律、司法解释和本规定行使法律文书审核签发权的权限范围,同时也明确了法律文书审签的责任承担。
二、推行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制度。近日出台了《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管理暂行办法》,通过裁判文书上网公布这一形式加大法院审判工作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办法要求各业务庭裁判文书一般要网上公开,并对裁判文书上网情况实行季度通报制,不报送或不按时、按要求报送裁判文书的,年终考核将“扣分”。
三、完善裁判文书评查制度。制定了《案件质量考核实施意见(试行)》,细化了裁判文书质量评查办法,案件质量评查组为每个业务部门及办案人员建立了案件质量绩效档案,对裁判文书一案一查,重点评查裁判文书是否符合基本格式要求,裁判文书的语言运用是否得当,坚决杜绝裁判文书带错出门现象,并对裁判文书质量每月进行一次评查通报。
四、建立法律文书评比制度。成立评比小组,组织开展裁判文书评比活动,从裁判文书格式是否严谨规范,列举证据是否充分适当,认证说理是否透彻有力,认定事实是否简洁明晰,适用法律是否准确具体等方面综合评选出优秀裁判文书,并采用书面形式予以通报,对评查结果列人年终法官业绩考评档案。通过评比活动,总结裁判文书的制作经验,查找在制作方面存在的不足,借以提高裁判文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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