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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上门道谢
 

  安徽法院网讯 9月28日早上八点,来安县人民法院门前想起一阵鞭炮声,一位八旬老人拄着拐杖,手捧锦旗,蹒跚着来到该院执行局,感谢执行局的法官们。
  这位老人名叫金保月,是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受害人。金大爷于2004年被李新义驾驶的车辆撞倒,造成右胫腓骨粉碎性骨折。2007年11月,法院判决李新义赔偿金大爷34275.64元。判决后,李新义分文未付。执行中,李新义更是四处躲避,法院多方寻找无果,但在寻找过程中发现李新义有隐匿财产的迹象。金大爷以法院执行不力为由,到处投诉、上访。该案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移送县公安局侦查。
  直到今年9月27日,李新义被公安机关抓获后,才把执行款全部付清,该案遂得以执结。金大爷感叹道:不是法院采取移送这一招,我的案子还没有影子呢。

  

作者:唐明翠 王立武 编辑: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