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残疾人张玉海,在村里的帮助下开办了一个小型包装箱厂,因其供货的一玩具厂欠其货款12.5万元而起诉到法院。9月27日,天长法院南郊法庭3天审结了这起残疾当事人讨要货款案件,及时维护了残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天长法院在受理、审理和执行“涉残”案件时,积极落实司法救助和方便诉讼制度,确保每一件“涉残”案件快审快结。一是对“涉残”纠纷依法尽量快立、快审、快结、快执行,避免给残疾人增加讼累和诉讼困难;二是依法到残疾人所在地开庭,方便残疾人诉讼,保障其能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三是对经济确有困难的残疾人,依法实行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四是对因残疾人客观困难无法调取的证据,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让确实有理的残疾人能打得赢官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