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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法院兑现农民工工资
 

  安徽法院网讯 9月12日上午,淮北市烈山区法院执行局在中秋节来临之际,召开案件执行款集中兑现大会,当场兑现15件案件款3万元,吕某某等15名农民工终于领到了拖欠的工资款30528元,脸上露出了笑容。

  近年来,烈山区法院不断加强对涉农案件审理,把妥善处理好农民工权益、农村土地承包以及农业产业化纠纷,作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中之重,促进农业健康发展。对于涉农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2007年3月,15名农民工受雇于包工头卓某某在烈山区一建筑工地干活。工程完工后,工程总承包企业河南某建筑公司向卓某某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尚余部分工程款未结算,李某某以此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分别为300至3000元不等,总计为30000余元。15位农民在多次催要未果的情况下,将建筑公司和包工头告上了法庭。

  法院法官耐心接待,为他们免费提供诉讼指南,指导他们写诉状;告知他们申请财产保全,避免执行不能带来的风险;及时立案,免收他们的诉讼费用,并向建设单位发出停止支付工程款的通知,用来确保农民工工资。在案件审理阶段,优先排期开庭,在案件多次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及时判决、及时执行,有效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作者:郭西凯 仲伟 编辑: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