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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网讯
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铜陵市两级法院牢固树立“三个至上”重要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在审理涉及残疾人案件时,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将便残、助残、护残措施贯穿于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切实为残疾人撑起一片保护伞。今年1-8月份,该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涉及残疾人纠纷案件29件,为残疾人缓减免诉讼费1.78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该市两级法院制订了电话预约、上门立案、导诉服务等措施,坚持对身患残疾的当事人提供优先立案、优先保全、优先服务;对经济困难残疾当事人实行诉讼费减缓免,让残疾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对智障和精神残疾的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在庭前帮其指定代理人代为诉讼;对需要用手语、翻译等方式交流的残疾人,在诉讼中帮助联系援助人员,解决残疾人庭审的交流障碍问题;在审理涉残疾人案件时,为减少残疾人法庭往返奔波,采取巡回审理方式,尽量到残疾人住所地开庭和做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残疾人诉讼成本;对残疾人因赡养、劳动报酬、工伤、抚恤等提起的民事诉讼,一般采取速裁法庭审理,大大缩短诉讼周期;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申请先予执行,优先裁定先予执行,让残疾当事人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司法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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