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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流洞法庭便民利民措施得力
 

  安徽法院网讯 今年以来,广德县人民法院流洞法庭强化审判职能,推行多项便民、利民措施,切实维护辖区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辖区的和谐稳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今年截止到8月份,该庭共受理各类案件260件,结案率73.95%,调解率80.3%,诉讼标的金额近500万元,为人民群众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量多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在依法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办案程序。由于法庭受理的大多是法律关系简单、标的额较小的案件,所以十分注重缩短案件的审理周期,提高案件的审理效率。截止目前,该庭审理的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为25天。

  大力推行诉讼调解,彻底化解矛盾纠纷。在整个诉讼过程中特别强调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在调解前先向当事人了解纠纷形成的原因和矛盾的焦点,以便对症下药,找准诉讼调解的突破口。诉讼过程中、开庭结束后判决前只要当事人有调解意愿,都及时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即制作调解书当场送达,能当即履行的,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即生效。

  实行巡回办案,方便群众诉讼。该庭以基层司法所和村民委员会为依托,对一些赡养、人身损害赔偿等当事人行动不便的案件,深入当事人的家中和田间地头,就地办案;对交通不便的地方,进行不定期的巡回审理;一些地方虽然交通比较方便,但在农忙季节,或者是巡回审理的效果比坐堂问案的效果要好的案件,也进行巡回审理。在方便群众诉讼的同时,让农民群众从实际案例中受到深刻的法制教育。

  坚持首问责任制。在立案以前,对群众到法庭咨询有关纠纷处理事宜时,该庭坚持首问责任制。全庭干警都是群众的接访者,都对来访的当事人负责,并做出正确的处理。如遇不能处理的事项,报请法庭庭长研究决定。对咨询的事项,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解释说明,指明处理问题的办法,引导当事人在诉讼外解决纠纷。节省来访当事人的财力、物力和精力,同时也节省诉讼成本。

  

  

作者:张军 王海 编辑: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