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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法院建立长效联动机制力克“执行难”
 

  安徽法院网讯 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开创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联动机制新局面,黄山市屯溪区法院积极实施“执行难”问题长效联动机制。该机制旨在借助社会综合力量、多措并举解决“执行难”问题。一是建立解决执行难问题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的组成部门主要为政法委、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法制办、工商局、房管局、国土局、规划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清理与法律相悖、给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造成障碍的相关规定和文件;协调解决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执行案件、敏感案件、非法干预案件;解决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遇到的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二是建立健全基层协助法院执行的工作网络。要求各镇(街道)综治办以现有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为基础,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司法所和社区、村委会的治保、调解力量,建立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的工作网络。对于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涉及查找被执行人、调查、控制、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等措施时,网络成员单位协助维持执行秩序,做各方当事人及相关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处理突发事件。三是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实行每季一通报,确保沟通渠道畅通,做到协调顺畅。信息通报制度重在加强党委政法委、综治办与人民法院之间的工作互动。对于可能酿成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不稳定因素的执行案件,人民法院提前将案件主要情况及执行意见向党委政法委、综治办报告并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并就可能出现的问题会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研究。党委政法委、综治办发现因执行工作可能会影响社会稳定情况的,及时与人民法院沟通,并共同采取措施,消除不稳定隐患,确保执行安全和社会稳定。四是设立特困群体案件执行救助基金。对于特困群体的案件,当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时,按一定程序给予申请执行人适当救助,解决其生活困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目前已发放救助基金2万余元。

  

作者:洪艳 编辑: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