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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网讯
今年以来,淮南市大通区法院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司法能力提升工程活动中,更加严把案件质量关,评查案件不放过一页,不漏查一点,提高了案件质量。1至7月份,审理案件598件,发回重审1件,发回重审率仅为0.17%,没有改判案件。 在评查中,该院一是规定所有案件必须评查,不经评查不得归档。每月审结的案件,均于当月25日前装订完毕,送审监庭评查,档案室依据审监庭的评查表及评查人员的签名办理归档手续,严防不合格案件进入档案库“睡觉”。二是逐案逐卷逐页审查,不放过任何问题。首先审查办案人员有无违法违纪行为,通过审查承办人与当事人签定的“双向约法书”是否真实,看双方是否承诺严格依法办案、不搞行贿送礼;审查笔录中带有主观色彩的法律指导、调解疏导、说服教育等言行,看承办人是否有偏袒一方和违背法律的思想和行为;审查判决中的“说理”是否合情合法,看是否存在不依法裁判的现象。其次严格审查审判程序是否合法、实体是否正确、结果是否体现“两个统一”,提高法官依法、公正、权威审判案件的自觉性。三是加强审、执、监的联系与沟通,对存在质量问题的案件,督促承办庭纠正。审监庭坚持一案一评一表制度,随时记录存在的问题,随时带卷到业务庭反馈评查结果,对可以改正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对不便在卷内整改的,要求合议庭、承办人在评查表中注明,引以为戒;对影响案件质量、可能造成错案的问题,提请再审。7月份,对一个审判庭卷宗装订出现同一问题的6件案件,审监庭提出了纠正意见并予以退卷,业务庭及时全部重新装订,直到符合最高院规定的案件归档标准。四是加强评查通报,做到警钟长鸣。审判监督庭严格按照“评查办法”对存在问题的案件扣分,对评查分数低于85分的案件,于月底前通知业务庭的分管院长,由分管院长对承办法官进行戒免谈话。同时,坚持月例会通报制度,对存在问题的案件合议庭、承办人、以前有无类似问题等情况,予以通报,并形成书面材料下发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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