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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网讯
下班途中遭遇车祸而痛失双腿,胡女士为此分别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工伤损害赔偿向徽州区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官的倾心调解下,最终这两场诉讼标的共达150余万元的赔偿案件均以调解结案。
2007年5月9日下午,胡女士下班时被洪某驾驶的自卸货车撞倒致双腿截肢,为此,胡女士将洪某和其车主单位、及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连带赔偿其各项损失40万余元,此案经法院调解,胡女士共获赔偿近29万元。此后她又申请了工伤认定,在向其工作单位被告黄山市某公司提出要求享受工伤待遇未果后,她向法院起诉要求该公司赔偿其各项损失110余万元,此案是徽州区法院建院以来标的额最大的工伤损赔案件,承办法官高度重视,迅速召集双方进行庭前调解。而被告认为胡女士已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对胡女士是否属工伤以及再次要求工伤赔偿均有异议。法官向被告说明两个赔偿构成不同的法律关系,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被告并未为原告缴纳工伤保险,因而被告须承担其工伤风险。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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