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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中院严把“四关”提高文书质量
 

  安徽法院网讯 亳州中院自开展法律文书质量年以来,严把“四关”,深入推进“打造精品文书,铸造铁案工程”,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制作,确保裁判文书质量,提高公正司法水平,收到良好效果。
  一是严把质量管理关。规范法律文书的格式与技术要求。制定下发《关于制作裁判文书有关要求的规定》,对裁判文书的数字、计量单位、标点符号用法和印制标准进行规范和统一。各业务庭室在将案件审结后,严格按照最高法院诉讼文书样式制作裁判文书,并将案件材料交审判监督庭进行案件质量检查,审监庭不仅检查案件的程序性问题,还对裁判文书说理分析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供法官参考。
  二是严把签发印制关。完善裁判文书层层把关制度。裁判文书先由承办法官草拟后,再由合议庭成员核稿对裁判文书把第一关、庭长对全庭的裁判文书把第二关、分管院长对分管业务部门的裁判文书把好第三关。在此基础上,市法院机关所审理的案件,凡经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法律文书必须经院长组织人员评查后才能付印;未经审委会讨论的,法律文书必须经分管院长组织评查才能付印,努力实现裁判文书“不出一个错字、不漏一个标点”的目标。印制方面要按规操作,按文印工作标准进行打印,使裁判文书在制作、校对和排版、打印、装订、用印等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各庭室均严格遵守规定,职责明确,防止责任不明的现象发生。
  三是严把评比评查关。亳州中院实行法律文书季度评查制度。成立优秀裁判文书评比工作领导小组,由中院各业务庭对口制定裁判文书评查标准,结合每季度审判工作形势分析会,对口组织全市法院优秀法律文书评比。按照整体格式规范,事实部分叙述清楚、完整,证据运用得当,理由部分论述充分、说理透彻,适用法律准确,判决结果公正合法,逻辑严谨,语言流畅,文字准确,条理清晰等标准评出优秀,并将评比结果在全市法院范围内进行通报展示,促使审判人员在提高裁判文书质量上下功夫。
  四是严把奖惩关。结合优秀法官考核评比活动,政治部依据评查结果建立档案,记载审判人员的办案工作情况,作为评价审判人员工作实绩、落实绩效考评和开展评先创优活动的重要参考指标。纪检、监察部门依据评查结果,综合办案质量差错的性质、程度、责任人员的过错程度及造成的后果确定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建立、健全规范裁判文书奖惩制度的长效机制,通过制度约束,使每一名法官把每一份裁判文书都制作成为精品文书。

  

作者:朱晓非 编辑: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