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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中院规范重大复杂疑难信访工作
 

  安徽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维护信访秩序,近日亳州中院结合信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进一步修订了《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暂行规定》,对信访工作进一步规范,特别是对重大复杂疑难信访进行规范,以便于信访案件的监督和相关部门的及时办理,有力地促进法院信访部门在排解和调处社会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进程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一是实行重大复杂疑难涉诉信访事项听证制度。进一步明确对于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的答复,必须举行公开听证会,通过答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辩明事实,分清责任,公开办案程序,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是强化涉诉信访案件的问责机制。进一步明确了涉诉信访部门的职责和责任追究程序,细化了责任追究办法,赋予了涉诉信访部门交办、督办和监督纠正的职权,强化了涉诉信访责任机制,督促被督办庭室对涉诉信访给出明确的答复。
  三是细化涉诉信访的便民原则。进一步明确涉诉信访事项可采用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书信等形式;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向社会公布信访途径,并加强信息化建设,方便群众就地投诉,反映问题和诉求;在坚持院长、分管副院长和庭长轮流值班接待群众来访制度的前提下,全市法院要进一步规范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进一步明确了各业务庭室负责人要亲自接待群众来访,体察民情,规定了“命案三访”、带案下访、定期巡访等制度,要求全市法院改变工作方式,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以实现信访便民。
  四是必须依法保护涉诉信访当事人权益。进一步明确要高度重视涉诉信访群众利益保护工作,对信访当事人举报事项,规定“严禁把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泄露给被控告人”,统一转交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并要求严防举报线索积压,强化监督,取信于民。
  五是细化涉诉信访工作绩效考核。进一步健全干部考核体系和审判质量考核体系,细化对涉诉信访工作绩效的考核。考核办法不仅细化考核信访部门的工作,而且细化考核各业务部门办理涉诉信访事项的成效,这既有助于完善信访部门考核机制,又利于提升信访工作效果,是实现法院各部门齐抓共管的一项硬措施。
  六是对严重违法信访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进一步明确对于信访当事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诽谤陷害他人的,信访过程中有严重危害社会和他人合法权益行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作者:蔡广清 编辑: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