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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网讯
8月13日下午,合肥市蜀山区法院召开涉军维权工作座谈会,省高院、合肥市中院、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及驻地部队有关同志应邀出席了此次会议。 蜀山区法院于1999年4月在安徽省法院系统率先成立了“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并建章立制,先后制定了《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法庭工作规则》、《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诉讼须知》等制度,规定了审理军人军属涉法案件,一律适用合议制,并坚持“三优”、“四快”原则,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自2002年至今,该院共办结涉军案件130余件,为军人军属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成功化解了涉军纠纷,达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因工作成绩突出,蜀山区法院多次受到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的表彰。2001年被合肥市全民国防教育委员会授予“全民国防教育先进单位”;2003年被合肥市蜀山区区委授予“全民国防教育先进单位”;同年,该院受到南京军区表彰,并作为基层法院代表在大会作交流发言,受到一致好评;2007年被最高人民法院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授予“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与会人员对该院今后的维军工作的规划进行了研讨。除了在立案、审案、执行上加大立度,保证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外,更应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建立监督、备案、回访机制。在涉军案件的诉讼中,保持法院与民政局、人武部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借助党委和政府的力量,协调解决诉讼难题,保障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最终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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