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法院网讯
7月26日至7月30日,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庭长培训班在合肥举办。省高院副院长汪利民出席了开班典礼。 省法官培训学院组织的此次培训班,既是为了提高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庭长的政治、业务素质,同时也是为了深入推进全省法院“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是全省法院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向纵深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省法院《2008年度干部培训计划》,为了使培训班取得良好的培训效果,法官培训学院精心安排,针对本次培训班参训学员人数众多的情况,认真做好各方面准备工作,为学员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此次培训班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杨永清审判长给学员讲解物权法课程。邀请南京师范大学李浩教授给学员讲解民事诉讼法课程。结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省高院党组成员、纪检组江淳组长给学员授廉政教育课。省高院民一庭负责人等亦就民事审判实务、医疗纠纷相关法律问题等内容进行授课。来自全省各基层法院的人民法庭庭长210余人参加了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