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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网讯
当双方当事人及亲属同声道谢执行法官,并称“感谢你们,剩下的事情我们自己处理就可以了”时,淮北市相山区法院执行法官们感到了无比的欣慰,因为这不仅解决了一起非常棘手的离婚纠纷引起的返还嫁妆案件,同时还意味着相山区法院积极探索的执行职能延伸制度得到了成功的尝试。
相山区渠沟镇某村村民丁某与孟某于2003年3月经人介绍相识恋爱结婚,于2006年7月,孟某以双方性格不和向法院起诉要求与丁某离婚,法院支持其理由并判决双方离婚,但法院对孟某结婚时带到丁某家的嫁妆未同时作出判决,离婚后,孟某多次找到丁某家要求返还嫁妆,丁某及家人以婚前送了彩礼钱未退,嫁妆也归双方所有为由拒绝返还,双方家人参与进来,使矛盾激化,悉日的亲家成冤家,之后,经当地镇、村两级干部调解未果,孟某于2007年4月,向法院起诉要求丁某返还嫁妆,经两审法院判决确认嫁妆归孟某所有。判决生效后,丁某仍拒绝返还,孟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此案,执行庭法官针对本案的特殊性没急于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对案件的形成原因,双方家庭状况和双方各自请求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丁某与父母一同生活,其父母也以婚前送了几千元彩礼未退还拒绝返还嫁妆,当地群众也同情丁某父母并支持拒绝返还的行为,使执行阻力增大。面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作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本案不能就案办案,在注重法律效果的同时也要注重社会效果,丁某父母的请求需不受法律保护,但也不是法律禁止的范畴,若对方自愿给一部分,双方平息矛盾自觉履行,这样案件能执结,也将达到最佳的社会效果,为此,执行法官在执行中延伸工作职能,组织孟某与丁某父母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孟某退一千元彩礼钱给丁某父母,丁某父母将孟某的嫁妆全部返还。
今年以来,相山区法院牢固树立和谐执行理念,提高干警依法执行水平和和谐执行能力,积极探索执行职能延伸制度,使一大批不同类型的案件得到执结,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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