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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法院制度建设重实效
 

  安徽法院网讯 阜南法院结合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坚持从组织领导、制度完善、狠抓落实三个关键环节入手,加强内部制度建设,有力地促进了法院各项工作。

  为做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该院坚持从注重广泛性、提高针对性和突出操作性三个方面,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一是注重广泛性。结合法院工作特点,把制度建设细化为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管理、队伍建设管理、财务装备管理4大类12个方面,逐类建立健全52项规章制度,让制度涉及到全院各项工作、各个部门、各个环节,保证管案、管钱、管物、管人的权力延伸到哪里,制度建设就延伸到哪里,实现全覆盖、无缝化。二是提高针对性。各部门结合院统一规定,联系部门实际,分别制定完善部门规章细则。力求做到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如办公室针对行管工作人员效率不高,作风不实的实际,制定了工作人员“五不准”规定,主要包括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擅离职守、不准上班时间打扑克、玩电子游戏、不准后勤服务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执行庭针对执行周期过长、案件难监管问题,制定了换员执行、交叉执行、执行案件裁决、实施、监督“三分离”制度。这些制度都很有部门特点,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部门内部“老大难”问题。三是突出操作性。对建立的每一项制度,都要求要有较强的操作性。谁是责任主体,谁是监督主体,谁向谁负责,违规后果如何,都要求要明确具体,让干警知道遵守什么,明白怎么遵守,使制度成为一把刻度精确、公正透明的标尺,很容易地衡量优劣好坏,从而保证制度执行的效果。

  

作者:李碧波 编辑: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