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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法院司法救助简化程序
 

  安徽法院网讯 广德法院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免交。2005年1月至2008年6月,广德法院共为413起案件的731位当事人实行司法救助,共减、免、缓交诉讼费145.4万元。进行司法救助案件占全部民商事案件的6%。

  广德法院对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简化程序、快速办理,对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的案件,随时审批。并适当放宽对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审查条件,对持有残疾证、下岗证、重大伤残医院诊断病历或正接受法律援助证明的当事人,不需再出具经济困难证明,即给予司法救助,依法保护了困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作者:张军 崔建红 编辑: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