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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网讯
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契机,围绕法院中心工作,采取五项措施认真践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重要方针,将便民、利民、护民措施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着力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坚持以创新的理念关注民生。在“大学习、大讨论”中,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始终坚持司法关注和服务民生,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大局,探索创新解决社会矛盾的手段和方法,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力求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坚持以便民立案解除民忧。大力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全面落实向社会公开承诺的20项司法便民利民新举措,针对诉讼当事人的不同诉求,采取预约立案、传真立案、登门立案等多种方式,及时快捷地办理立案手续,为当事人诉讼构筑便捷的绿色通道,充分体现人民法院司法的人文关怀。
三是坚持以公正的裁判保障民权。完善审判公开、案件质量跟踪评查、办案绩效评估考核等制度,确保实现司法公平正义。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把“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原则始终贯穿于民商事审判之中,针对行政案件特点运用和解方式,认真做好涉诉信访案件疏导息诉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四是坚持以有力的执行手段实现民愿。在执行案件中讲究执行艺术,积极推行执行听证、委托拍卖、财产审计等制度,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坚持严肃执行与维护社会稳定、执行工作的严肃性与执行方式的灵活性、保护债权人利益与兼顾债务人利益、依法执行与文明执行四结合。
五是坚持以改进庭审作风实现民意。围绕开展“庭审作风促进年”活动,严肃庭审纪律和审判工作作风,对照《法官行为规范》,针对庭审作风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增加司法透明度,扩大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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