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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网讯
针对民事申诉案件易出现反复申诉的情况,明光市法院积极探索调解结案新路子,确定“以审判为辅、以调解结案为主”的工作思路,今年来共审结各类申诉再审案件8件,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5件,达到了定纷止争的较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院办理民事抗诉案件时,积极主动和检察院的民行科取得联系,把以前的“文来文往”,改成人来人往。在取得检察院的理解和支持下,检、法两家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基础,共同在庭前、庭中、庭后进行调解。近日,该院在审理同一用人单位的三起劳动争议再审案件中,又积极主动和该单位的工会组织进行联系,共同开展调解工作,使这三起多年上访老案得以成功调处。2003年,粮食系统改制,明光市粮食局下属三个企业的5名60岁左右的职工因没有得到妥善处理提起三起劳动争议诉讼。由于她们是长期临时工人,没能享有企业其他正式职工的改制待遇,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故明光市法院一审驳回了她们的诉讼请求。但5位老人不服判决,四处上访,不断申诉上访。为妥善解决她们的实际问题,明光法院在再审这三个案件过程中没有就案办案,一判了之,而是本着“促进和谐,化解矛盾”的态度,积极做申诉人的息访、息诉工作,多次到该单位的主管部门协调。近日,该主管部门的工会组织出面为双方做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和解协议,一起长达5年的上诉、上访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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