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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网讯
7月18日上午,黄山市走进屯溪区法院的诉讼当事人和来访群众立刻留意到法院门口新设立的两个公布栏,其中一个是公布第二季度各业务庭室目标绩效考核结果,另一个是对评选出的第二季度“模范责任区”和“办案能手”进行公开表彰。全院奖勤罚懒、争先创先的浓厚氛围在人们步入立案大厅时就强烈地感受到。
向社会公开法院各部门工作业绩是屯溪区人民施行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一个具体措施。该院坚持科学发展观,创新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把该制度的制定实施作为贯彻“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具体实践活动之一,通过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将审判执行、队伍、行政这三大管理集于一体,坚持“一把尺子量高低”,打造一体化的制度体系,对所有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公开、公平、公正、全面的考核。其指标体系由12项内容组成,每项指标涉及的内容均规定了加分项和减分项,使之具体化、数据化、标准化,改变了过去评价工作业绩主要靠年底投票和民主测评的做法,考评由过去的感官印象到理性数据,实现法院内部管理从粗放型到精细型的转变。
为及时发现问题症结和薄弱环节加以整改,该院在目标绩效考核管理中推行周通报、月总结、季考核、年评比制度,充分发挥该制度的导向作用和预警功能。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绩效汇报会,对主要考核指标进行统计通报点评,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都要分析具体指标数据,明确目标差距,根据序时进度的要求,提出针对性的工作措施,考评办公室根据各庭室队各项指标得分情况,分析管理业务上薄弱的环节,提出整改建议,警示各庭室队针对问题症结加以整改。
为进一步强化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该院还把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和干警的年度考核相挂钩,作为干警优胜劣汰、晋升、提拔及部门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之一,并把考核结果和“模范责任区”、“办案能手”评选结果在立案大厅门口向社会公布,使先进者得到褒奖和彰显,后进者得以自责和鞭策。
目标绩效考核管理施行以来,干警谋事创业的主动性明显增强,截至目前,该院受理案件1201件,办结案件1011件,较去年同期结案数增长63.54%。今年年初由于增设了调撤率指标,法官更加注重调解艺术,有效解决了法官就案办案重法律效果轻社会效果的认识偏差,民商事案件调撤结案数较去年同期增长了8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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