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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网讯
明光市人民法院潘村法庭法官以家庭和睦促社会和谐为已任,加大婚姻家庭案件司法调解力度,悉心处理每一起离婚案件。7月3日,该庭法官成功调解和好夫妻一对怒上法庭一致要求“离婚”的离婚纠纷,解开了引发感情不和的症结,把一个幸福的家庭从离婚的边缘上挽救过来。
2008年7月3日王女士一纸诉状将张先生告上法庭,以性格不和感情破裂为由坚决要求与其夫张先生离婚。张先生在法庭之上“斩钉截铁”地同意离婚。一个要求离婚,另一个同意离婚,于法于理法庭都得及时给他俩办理离婚手续。然而细心的法官发现两人感情并未破裂,认为提出离婚系王女士一时气急意气用事,张先生同意离婚是其虚伪的“自尊”在作崇。承办法官分别与双方谈话,从谈话中证实了法官的判断是正确的,双方感情依然很深。通过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双方道出了真情。
家住明光市柳巷镇的王女士与张先生经人介绍建立恋爱关系,两人彼此相爱。王女士姐妹两个,家中无兄弟,其父母要求张先生做上门女婿。深爱王女士的张先生在其父母的支持下,毅然同意了王家的要求,五年前“嫁”到了女家,成为王家的上门女婿。岳父、岳母视女婿为已出,像儿子一样疼爱有加。长得挺帅的张先生听到周边有人在议论他,说他一个帅小伙子还愁找不到对象,干嘛要做人家的上门女婿。张先生在心理上产生了自卑感,从此沉默寡言,不仅如此他还常常从家出走不辞而别。生活在家的王女士对没有音信只身一人在外的丈夫牵肠挂肚为他担心受怕。但张先生不顾妻子的感受,说走就走,重复着不辞而别的错误。
法官着重批评了张先生的错误行为,引导其正确看待上门女婿,向其宣传男女平等思想,耐心解释男到女家和女到男家都一样,只要双方生活美满即好,指出周边人的议论是社会偏见,要求双方珍惜过去的感情弃前嫌向前看。张先生主动向王女士作了检讨。王女士和张先生夫妻双方高兴地在和好笔录上签名捺印。夫妻俩人在法庭上和好如初,心情舒畅地走出法庭。望着他们离去的背影,法官的脸上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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