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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立案二庭和解三起民事申请再审案
 

  安徽法院网讯 安徽高院立案二庭自成立以来,审查案件大量增多,短短的1个月内,平均每人收案已达20件左右。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全庭干警不辞辛苦,加班加点开展工作。他们认真贯彻院领导加大劝息力度、力促案结事了的指示精神,在依法审查案件的同时,加强和解和劝息工作。近日,在他们不懈努力下,三起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终于以和解方式结案。
  安徽省机械发展进出口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分别与江西抚州三鑫皮件有限公司、江西省吉水县佳盛皮革制品厂、江西省吉水县瑞能手套厂产生诉讼,一审法院支持了原告安徽省机械发展进出口公司的诉讼请求。被告江西省3家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改判安徽省机械进出口公司支付江西省三家手套加工企业货款和预期付款违约金等款项总计人民币348373元。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经江西省3家公司申请,该款项被划至执行法院名下。安徽省机械发展进出口公司不服,向省高院申请再审。5月16日,立案一庭立案移送立案二庭审查。
  该批案件涉及两省四家公司,涉案产品出口欧洲。由于对欧盟的产品标准和国内产品标准认识不同,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分歧很大,一、二法院判决结果也迥然不同,这些因素大大增加了审查工作的难度。能否及时妥善处理案件,不仅涉及到安徽法院公正司法的形象,也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经营效益和合作关系。我庭高度重视,安排一名长期从事审判监督工作的审判员主审,并调配精干力量组成合议庭,同时要求不能就案办案,要加强和解工作,争取案结事了。合议庭成立后,主审法官迅速熟悉案情,认真分析争点,立足于案件事实,拓宽调和思路,努力寻求解决纠纷的切入点和突破口。远在江西的被申请人因已胜诉,和解态度较为消极。主审法官多次与他们进行电话沟通,苦口婆心地释法说理,终于使他们改变了消极应诉的态度。主审人了解到,再审申请人虽在原审期间不配合调解,但目前原一审法院正在积极执行并从其账户划转了款项,再审申请人的心态已有所变化;被申请人在二审时即主动要求调解,现在虽然胜诉,但为使执行款尽快到位,也有作出让步的可能。为了促成和解,合议庭于6月11日举行了复查听证,进一步摸清了案件症结,坚定了促成和解的信心。在和解几度陷于僵局时,他们不气馁、不放弃,辩法析理,融情入法,终于消除了各方当事人心中的坚冰,促成了案件和解。目前,和解协议已执行完毕,申请再审人向省高院递交了撤回申请再审申请书。

  
  
  

  

作者:高立二 编辑: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