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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破产资产拍卖阳光运作
 

  安徽法院网讯 6月24日,凤阳县人民法院通过公开招投标,选定一家拍卖机构,对一个资产逾500万元的原国有企业申请破产后的企业资产进行拍卖。

  法院受理企业破产申请后,由破产企业清算组或法院委托拍卖公司进行拍卖的模式,容易导致“暗箱操作”。为使破产资产的处置公开、公正、规范,该院在处置破产资产过程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拍卖机构,由破产企业清算组和法官组成投标评审小组,通过对参与竞标的拍卖机构的资质等级、投标人业绩、破产资产的拍卖方案、拍卖佣金数额等情况进行打分,以综合评定分数最高者为中标单位。自2007年以来审理的破产案件全部采用这种“阳光方式”处置破产资产,有效维护了破产企业和职工的利益并提高了破产企业债权的清偿率。

  

  

  

作者:高建业 编辑: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