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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中院下功夫解决涉诉重信重访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巢湖中院党组召开会议,传达了全省法院涉诉重信重访工作座谈会精神,并逐一听取各位院领导包保案件处理进展情况。党组书记、院长葛健强调要把涉诉信访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以“事要解决”为目标,以改进措施和完善机制为着力点,切实提高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使涉诉信访工作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该院重点从三方面下功夫解决涉诉重信重访问题:

  一是强化领导,健全体系,在落实责任上下功夫。该院将信访、审判、执行摆在同一位置,统筹考虑,一并予以安排。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涉诉信访形势,部署近期信访工作。为加强领导,该院成立了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逐一安排新提任的中层领导到信访部门挂职,充实了信访力量。强化考核,落实责任。制定了《关于接访、再审立案及申诉信访绩效考核的暂行规定》,确定了首问负责制等六项制度。加强汇报请示,争取上级的支持、理解。加强与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内司委、市信访局等单位和上下级法院的联系。抓重点案件,包保到人,责任到人,改预约接访为每周三上午院领导接访与约访相结合的制度。

  二是完善机制,通力合作,在源头治访上下功夫。处理涉诉信访案件只是事后补遗,而提高案件质量才是减少信访理的根本。该院从健全和改进各项措施入手,进一步改革审判管理机制,力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加大审判监督的力度,主动发现和纠正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审判质量与申诉信访量挂钩,作为年终综合考评审判人员工作成绩的标准之一,促进审判人员办案质量意识和大局意识的提高。全面推行判后答疑制,积极寻找审判工作延伸点。案件承办法官对自己承办的案件,在宣判的同时或在裁判生效后,就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关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和法律适用等方面的问题予以答疑、释明,答疑的内容包括案件的相关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及当事人诉辨意见得不到法院支持的理由等。此项措施促使承办法官在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一起案件,依法裁判的同时,还要承担起说理教育工作,善始善终。发挥诉讼调解作用。按照“能调能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指导原则,大力加强并创造性地开展民商事调解工作,积极推行在案件的立案、审理中的调解和执行、复查、再审中的和解,用“和谐”、“人性化”方式消纷止争、化解矛盾。加强案件质量评查,严格落实违法办案责任追究制。为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案件质量,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行一月一评查,对已办结案件进行逐项评查、分项打分,发现问题逐一列出并在全院通报。

  三是排查涉诉信访重点问题,带案下访。该院针对已结案的重点信访案件进行排查,对可能赴省、进京访的群体性案件,带案下访。院长葛健携申诉信访办工作人员就87岁老人戴季恒重复访案,专程从巢湖市赶往戴老的住地和县卜集乡农村,做下访安抚工作。老人表示息访。

  
  
  

  

作者:巢政宣 编辑: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