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法院网讯
近年来,亳州市谯城区法院虚心接受人大监督,重视人大代表关注案件的督办工作,实施“阳光审判”工程,在审判法庭设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席,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成效显著。今年5月份,安徽省人大调研组在听取该院《关于建立完善审判工作监督情况的报告》后,对该院接受人大监督工作给予高度好评。
院党组成员不定期到乡镇、社区、企业走访人大代表,听取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人大交办的案件,院长张士利亲自督办,分管副院长参与办理或直接布置办理。聘请10名人大代表为该院执法执纪监督员,对于执法执纪监督员对个案提出的整改意见,院党组明确专人及时办理。在本级人代会召开期间,院领导带领庭、室负责同志到各代表团虚心倾听代表团对法院工作的意见,认真记录,将梳理出来的意见向党组作专题汇报,由党组逐项安排落实,并就办理情况向其常委会汇报。
该院先后制定《关于办理人大来信工作细则》和《关于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案件的意见》,明确办理人大及其代表关注案件的程序、内容和要求。目前,该院对人大及其代表关注和交办的案件,统一由信访室逐件登记,明确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对其提出明确要求,并做到跟踪督办,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2007年以来,共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案件33件,均做到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办理情况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