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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网讯 淮南市田家庵区法院积极改革初访接待处理办法,加快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创新,采取“1+4”接待法,从源头上减少申诉信访。
在法院涉诉信访实践中,因案件实体判决错误,或当事人无理取闹引发上访案件的情况都属少数,绝大部分是基于案件存在难以改判的审理瑕疵。因此信访接待处理是治标之策,加强源头治理,防止案件瑕疵,才是减少涉诉信访的治本之法。针对这一情况,田家庵区法院通过采取由分管院长、原审判庭庭长、原承办法官、立案庭庭长,接访法官共同接待的“1+4”接待法,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即对涉诉信访案件立案庭登记造册,责任到人。初次来访者,由立案庭法官与原案件承办人共同接待。这样既增强了审判法官对涉诉信访的预防意识,改变了以往审判法官只管判案,不问息访,接待法官在完全不了解案件事实和审理过程,仅听取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情况下接待,效果差,成功率低,当事人重复上访、缠诉缠访的局面;又可以提高办案质量,从源头上减少申诉信访案件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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