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来安法院强制执行了一起拒不履行迁出房屋案。执行过程中,由于执行方案周密、措施得当,执行人员分工合理、人性化执法,化解了被执行人及家人的怨言,出现了从阻挠到配合执行的可喜局面,使得案件顺利执结,既维护法律判决的尊严,又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被执行人陈某将其与父、兄、弟共有的三上三下房屋卖给第三人黄某,在签订购房协议之前,陈某的兄弟就明确告知黄,此房产属于三兄弟的共有财产,陈某个人无权处置,但黄某不听劝告,继续与陈某签订购房协议并入住。陈某的父、兄、弟起诉至法院,2006年12月26日法院判决陈某与黄某的购房协议无效,黄某返还房屋,并恢复上楼通道。判决生效后,陈某、黄某未按判决履行义务。 为此,陈某父兄申请执行,执行法官考虑到本案当事人系亲属关系,数十次做双方工作,意欲促使其握手言和、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但双方矛盾激化,无法达成共识。案件执行中,为缓和矛盾,执行法官还采取延长执行期限等冷处理方式,但收效甚微。分管院长、执行局长三次亲临争议楼房做双方工作,均无功而返。 为充分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经合议庭评议决定,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搬迁,如果出现不听劝阻乃至阻挠的情况,说服无效则采取拘留措施。主执法官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报院长批准。5月7日上午8点,分管院长率领专项执行队伍开赴现场。黄妻情绪激动,大哭大闹,被强制带离现场,并拉上警戒带,强制搬迁得以进行。警戒线外的黄某声嘶力竭欲阻止执行,被说服控制。由于过度紧张,黄妻表示头晕、心慌,女法警将其扶上床,掐人中、号脉搏、喂糖水,并及时找来医生为黄妻诊治,黄妻情绪恢复平稳。看到这感人一幕,黄某表示理解我院执行工作,并主动将房内东西搬下楼。至中午12时30分,历时四小时的强制执行顺利完成,一起持续近三年的家庭纠纷终于划上圆满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