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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网讯
5月19日上午,在涡阳县委召开的执行案件交办大会上,涡阳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宣布将法院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考评范围,对协助执行不力的单位将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考评“一票否决”。
会上,县委副书记李景彪与县直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对未结执行案件进行了签字交办,县政府副县长刘峰与全县27个乡镇(场)分管负责人进行了签字交办。其中执行难度大、影响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县级领导带头包案。
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的党政“一把手”要坚持领导带头的原则,对本次大会交办的执行案件要亲自抓、负总责,建立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网络,确保本辖区内未结执行案件清结率达到市委、市法院要求。接收案件单位是履行义务单位的,要尽快履行;接收案件单位非履行义务单位的,要认真协助法院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协助法院查找被执行人下落、财产,协助法院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和稳控工作,维护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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