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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时刻牢记法官的职责——四川法院抗灾维稳工作纪实
 

  汶川特大地震发生以来,四川高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做好救灾期间审判工作的紧急要求,一方面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另一方面在审判设施严重受损的情况下,组织全省22个中级法院和各基层法院克服重重困难,集中力量抓好审判工作,为救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加强指导统筹兼顾

  冒着余震带来的山体滑坡、碎石掉落的危险,连日来,四川高院院长刘玉顺及各党组成员分赴灾区指挥救灾,并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审判委员会会议,安排部署救灾、审判各项工作。四川高院先后两次发出《加强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和《进一步加强抗震救灾工作,抓好审判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法院克服种种困难,进一步振奋精神,加强协调,确保审判工作有条不紊顺利推进。

  5月14日,刚刚从灾区阿坝州松潘县办案后返回的德阳中院院长许正刚,没有回家看望家人一眼,先到法院了解救灾和审判情况,指导开展审判工作。

  5月15日,记者在四川高院看到,四川高院审判委员会正在讨论研究案件,各审判业务庭室都忙碌着审理、调解民事案件。攀枝花中院民一庭法官就当地一起重大涉稳案件赶赴省高院请示,省高院民一庭特事特办,立即研究提出延期审理和维稳工作的意见。

  帐篷法庭便民诉讼

  抗震救灾期间,每天仍不断有案件当事人到有关法院询问情况,咨询法律。有条件的灾区法院纷纷在审判大楼外搭建了帐篷,并将立案庭、审监庭等业务部门迁至帐篷内开展审判工作。

  5月14日9时,一名中年妇女来到什邡市法院临时办公帐篷内,称其丈夫蒋某因交通肇事现被羁押在什邡市看守所内,两个哥哥在汶川打工也毫无音讯,家里两个老人、孩子虽然跑了出来,但家里的房子全部塌了,这几天都没有吃东西没喝一滴水,请求法院对蒋某取保候审,与家人一起抗震救灾。

  什邡法院院长陈红当即对该妇女进行安慰,要求她先回去安顿家人,尽快答复结果。在她离去后,陈红遂召集分管副院长、刑庭庭长和承办人员对李申请取保候审的要求进行了研究,考虑到蒋某所处的洛水镇系地震重灾区,家庭确实困难,且他所犯交通肇事罪系过失犯罪,不至于危害社会,可对其取保候审,遂决定对蒋某取保候审。

  郫县法院办公楼因震灾不能正常使用,该院在底楼设置诉讼询问台,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组建三个工作小组,分赴所辖乡镇开展抗震救灾宣传和诉讼指导,搭建临时法庭,已开庭审理4起民事案件,其中调解结案2件。

  “5·12”地震造成井研县法院机关及周坡、马踏、研城等人民法庭办公用房出现裂缝。全院工作人员一直坚守工作岗位,截至目前,该院开庭审理案件2件,巡回调解纠纷3起,到乐山、峨眉山、仁寿等地执结案件3起。

  依法疏导确保稳定

  5月14日7时,彭州市应急指挥部要求彭州法院紧急调派工作人员到丽春镇,开展法律疏导,协助当地政府平息一起“化工厂氯气泄漏”谣言引发的突发事件。

  接到通知,彭州市法院副院长代正伟率30名工作人员紧急出发,于7时30分左右到达彭郫路丽春段,见到了从都江堰蒲阳镇闻谣迁出的七辆满载村民的货车。不明真相的村民们个个身披毛巾、头戴口罩,不停地向周围群众说:“蒲阳镇一化工厂氯气泄漏,快跑。”虽然当地干部已在做解释工作,但聚集在周围的众多村民人人自危,部分村民准备逃离。

  法官们一边口头说服聚集的村民们疏散,一边以最快速度拟好书面宣传稿,说明造谣传谣将受到严格的法律制裁,并以法律的名义保证,请村民相信政府、相信法官发布的事实。经过耐心细致的解释和宣传,村民们终于消除了恐慌情绪,村民们陆续返家,使一起严重的群体事态及时得到了有效控制。
  

  均据人民法院报 2008年5月19日

作者:栾 黎 李照彬 潘化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