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法院网 -法院新闻 [ 关闭 ]  

天长审理未成年人案做到“庭前三见面,庭后三延伸”
 

  安徽法院网讯 5月9日,天长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法官来到一起抢劫案件的两名未成年被告人家中,开展庭前调查。承办法官通过与村队干部座谈、走访被告人邻居、与被告人家长见面等方式,对被告人王某和张某的家庭情况、平时表现、犯罪动机等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以便审理中做到有的放矢。
  天长法院在未年成人案件审判工作中,积极探索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方式和工作方式,将教育工作向庭前庭后延伸,对失足少年进行了有效的挽救和帮教。
  为深入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兴趣爱好、学习、品行和家庭环境等情况,为庭审教育和案件裁判准备,真正做到对症下药。该院在未成年犯罪案件审理中坚持做到“庭前三见面”,即与被告人见面,了解其对被指控犯罪的认知和意见,告知有关诉讼权利,消除其紧张情绪;与监护人见面,了解其家庭情况、帮教条件、个性特征以及思想演变过程,让家庭成员配合做好帮教工作;与所在学校、单位、村、街道的有关领导见面,了解其工作、学习和交往情况,使审理过程做到有的放矢、因人施教。
  “庭后三延伸”即对被判刑入狱的未成年被告人要延伸到监狱,承办法官要与其经常保持联系沟通,了解他们入狱后的表现及思想变化,规劝他们努力改造,重新做人。对被判处缓刑、管制、免于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复学的要延伸到学校,进入社会的要延伸到其所在乡村、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由承办法官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回访考察,了解少年犯的近况,对学校、单位、家长的帮教措施进行考察,对管教措施不力或方法不当的,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促进他们做好帮教工作。同时建立帮教档案,详细记载了对每一名未成年缓刑犯的帮教计划、回访记录,实现了对未成年犯的规范化、常效化帮教和管理。
  两年来,该院共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7件,106人,回访帮教89人,重新犯罪率为零。
  

作者:马立 编辑: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