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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网讯
近年来,歙县法院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从关爱老人出发,为老年人解困,调解老年人纠纷,切实加强对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营造出尊老爱老敬老的良好氛围,赢得了辖区群众的赞誉,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2006年至今,共办理涉及老年人权益的案件110余件,调解结案的占70%以上,对有困难的老年人减、免、缓诉讼费或执行费4.5万余元。 该院开设老年人诉讼的绿色通道,为其提供优先、及时、便利、高效的法律服务。立案人员对当事人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茶水暖心,一句好话相送,在立案大厅配备供当事人使用的桌椅、笔墨和茶水、水杯以及《诉讼指南》、《举证须知》等免费资料为老人们提供了一个便捷、畅通的诉讼环境。对不能书写诉状的老年人告知其口头起诉,由立案人员对起诉内容作好记录,经当事人核对无误后即予以立案,及时转入审判程序。对交纳诉讼费用困难的,依法快速办理诉讼费减、免、缓交手续。对高龄、行动不便、居住偏远、交通不便的老年人,审判人员通过电话立案,主动上门,就地开庭审理案件,以方便老年人诉讼。对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执行庭优先安排执行,充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对于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该院坚持优先审理、快审快判。在送达方式、排期开庭、审理程序等方面尽量缩短时间,尽可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能当庭宣判的则当庭宣判,提高审判效率。在涉老案件审理中,该院还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通过及时查明案件事实,找准争议的焦点,制定调解措施,发挥当事人的亲友在调解中的亲和力,促使双方调解息诉。多调解、少判决,不仅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也克服了“法律胜诉,亲情败诉”的现象,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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