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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网讯
4月14日,霍山法院执行法官在执行黑石渡镇街道一邻里纠纷案件中,由于当事人不理智,引起双方关系激化,致使执行局长在制止过程中手掌被划伤,但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原告杜祥与被告王多傲原本并不熟悉,1992年原告杜祥经土地部门审批,在黑石渡街道兴建了一栋平房,与被告王多傲成为左右邻居,被告王多傲栽种多年的两棵树与原告杜祥家更是近邻,它直接紧挨着杜祥新房的墙根,可随着时间的推移,该树日渐长大,对原告杜祥家房屋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和潜在的威胁,两家因多次协调不好诉诸法律,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王多傲自行把影响原告家房屋的两棵大树砍掉,法律文书生效后,被告王多傲未自动履行。
4月14日上午执行法官赶赴现场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告王多傲之妻以树先种植、房屋后盖为由,阻止砍伐,并多次用镐锄挥击紧挨树木的原告家厢房,导致双方矛盾激化,执行局长果断给予制止,并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终使气氛缓和了下来。在制止过程中,执行局长的手掌被镐锄锋利的刀口划开了一个裂口,血流不止,但他无瑕顾及自己的伤口,由于砍伐大树系高空作业,必须注意安全,而且原、被告关系刚有所缓和,还需做进一步的思想工作,就这样,执行局长手捂着伤口,一直坚持到中午1点多钟,看着两棵高耸的大树砍伐完毕,方才带领执行人员离开,一起邻里纠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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