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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网讯
随时可能转化为群体性上访的案件,经过法官们的艰苦劳动得以成功调解。日前,蚌埠某医药有限公司与宗某某等8人劳动争议纠纷上诉一案,在蚌埠中院极力调解下尘埃落定,双方达成共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某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因与宗某某等8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蚌埠市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决,遂诉至龙子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某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被告宗某某等8人下岗生活费。某医药公司以要求在原判基础上扣除为被告个人垫付养老、医疗等为由又向市法院提起上诉。除了涉案8名当事人外,该公司尚有类似情形的众多职工观望此案的处理,案件涉及人数众多,影响面广,处理难度大。公司一方因涉及职工人数众多而态度强硬,职工一方声称如果处理不好就到省、市上访,双方当事人之间情绪十分对立,处理不当,极有可能引发群体上访。
蚌埠中院在审理这起群体性劳动纠纷案件中,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以构建和谐工劳关系为指导,反复斟酌,商讨对策,确立了调解思路。承办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尊重事实,互相体谅。经过反复多次的沟通和协调,终于缓解了双方的对立情绪,并愿意接受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经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最终法官的耐心、细心、诚心打动了双方当事人,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上诉人某医药公司在调解书签收后两日内即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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