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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网讯
亳州中院自成立以来,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畅通渠道、解决问题、维护秩序、促进稳定”的要求,拓展工作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创新方式方法,扎实推进各项涉法涉诉工作顺利开展。 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该院院长杨德龙对涉诉信访工作提出新要求。 一是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认真抓好当事人申诉案件审查工作,在维护生效判决既判力的同时,坚持有诉必理、有错必纠,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对检察机关抗诉、当事人申请再审、上级法院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的案件,依法认真进行审理,严格法定条件,该维持的维持,该撤销的撤销,分门别类,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对案件实体存在问题的,坚决纠正错误,依法提起再审或立案,并调整办案思路,争取尽快结案;对案件办理程序、适用法律和办案人员工作态度等方面存在问题但又不足以提起再审或立案的,重点是法外处理,情理服人,取得谅解。要防止出现涉诉信访案件不终结、无答复现象,要依法按照信访管理程序对信访人的诉求作出明确答复,终结案件。 二是依法赔偿,务求到位。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依法处理好合理诉求,处理涉诉信访案件关键在于我们对群众的感情是否到位,措施是否扎实,责任是否落实。对瑕疵案件,在依法纠错的基础上,对给信访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要坚决依法赔偿;对没有造成经济损失,但信访人生活确有困难,要真情理解关心,尽力补偿救助,体现人文关怀。 三是协调各方,做好稳控。要按照市委关于信访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处理信访问题,落实稳控措施,确保全市稳定”的要求,加大信访案件主动通报和汇报。积极依靠党委、政府的力量,形成合力,实行涉诉信访综合治理。对一些案件要努力形成共识,涉及到公安、检察的,法院要提出来,由政法委进行统一协调。积极完善释法说理机制,引导信访人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切实做好当事人的息诉罢访工作。 四是对违法上访,严肃处理。个别当事人由于对诉讼风险认识不足,不能正确看待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差异,片面地将败诉责任和无法执行的责任归咎于法院。有的当事人向法院提出不实际的要求,达不到要求就信访,有的信访当事人不听办案人员的法律宣传和劝阻,一意孤行。对此,我们要坚持两个原则,即:一方面要坚决维护上访人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规范信访秩序,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对一些无理缠访、违法上访、闹访、扰乱社会秩序的,要依法严厉打击,该适用司法强制措施的坚决适用强制措施,该劳教的劳教,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努力把上访行为引导到法律轨道上来,以维护安定团结的社会政治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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