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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网讯
日前,明光市人民法院桥头法庭的法官,在明光市中医院外科病房里,成功调处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告万玉龙于2005年两次借现金8000余元给被告王兴伟从事运输。但经多次催要借款,被告王兴伟均未偿还。故此,原告万玉龙于日前向法院起诉。桥头法庭在审理中,得知被告因与他人债务纠纷,和其儿子均被刺伤住院。为了解当事人情况,4月10日,办案法官来到市中医院,看望了正在医院住院的被告。见被告伤势已经恢复较好,但还不能到法庭应诉。为有利于案件的处理,法官在征求被告意见后,决定和原告联系,到病房对案件进行调解。 4月11日下午2点,办案人员和原告来到了病房,在病床前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被告在对证据进行辨认后,对欠款的事实无异议。但表示因父子俩均受伤住院,暂时无力还款。在认真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后,法官对被告不及时偿还原告借款的行为进行了批评,同时针对被告家庭出现的特殊情况,希望原告在被告还款时间上给予宽限。看到在病房里躺着的父子俩,原告对被告亦表示理解。经双方磋商,原告同意被告在今年年底还清欠款,被告亦表示到年底一定还清欠款。最终原被告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双方当事人对法官认真负责,能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调解,并尽量方便当事人的工作作风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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