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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网讯
4月6日,肥西县法院执行法官放弃清明节休假时间,在被执行人回老家为母亲祭奠的亲情时刻,真情沟通,终于化解父子多年矛盾。 去年十二月份,该院受理了一起赡养执行案件。老人是新仓人,已经八十岁,膝下两子俱已成家,目前随小儿子生活,长子长年在外打工。近年来,由于老人身体状况不如从前,花去不少医药费,大儿李常武却没有做出长子的表率,常以自己生活拮据为由,拖着不给,老人在司法所、村民委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一纸诉状将大儿告上法庭。大儿媳在收到相关起诉材料时,认为公公竟然告了自己的儿子,索性装出无赖相,拒绝给付赡养费。直到案件判决后进入执行程序,李常武仍然无动于衷。 执行法官了解这一情况后,多次与李常武联系,从法律上讲明不尽赡养义务的后果,敦促其尽快履行。然李索性躲着不见,后来连电话也不接,连过年也没有回来,案子只得暂时中止。今年四月初,老人打来电话说,大儿子清明节要回来祭祖,要求法官前去执行。执行局长马友定果断决定,放弃休假时间,亲自带领承办法官驱车到新仓镇,将父子三人聚到一起,一开始并没有去问父子间谁对谁错,而是你一言我一语地拉起家常,和李常武谈起在外生活的不易,帮助他回忆起父母的养育之恩。一席话,令在外漂泊的李伤感不已。这时马局长话锋一转,“逝者如斯,尽孝是人之根本,也是传统美德,更是法律要求的义务。母亲去世了,子欲养而亲不在,现在就这一位老上人,也有八十岁了,在世的时候,为人子不更应该多尽孝道?哪能让劳碌一辈子的父亲,在年老时为衣食犯愁?法官几近家常的情理分析,终使李改变了态度,并说服媳妇一道送来了上年度的赡养费,叮嘱兄弟在家多照应老父亲,自己不能在跟前尽孝,答应以后多负担些赡养的费用。父子三人的手又紧紧地握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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