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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法院四举措倾心为“三农”
 

  安徽法院网讯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为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和谐发展,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要求全院干警把“三农”案件作为近段时间法院审判和执行的重点,切实维护农村、农业、农民的合法权益,让农民群众安心春耕生产,屯溪区法院结合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对全院干警参与新农村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一是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加强对调解方式的探索,有效化解平息农民的各种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从方便农业生产的高度出发,特别是涉及人数多、诉讼标的相对较大、群众关注的“三农案件”,选派精干法官组成合议庭,要求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尽快稳妥处理好,以免贻误农时;同时组织法官成立“巡回法庭”到辖区内的各乡镇,向当地司法办的同志了解、摸排当地有关土地承包、宅基地、相邻权、山林权属等纠纷,并采取到案发地开庭审理、调解,宣判,有效缩短了办案时间,减少了农民诉累,及时维权平息纠纷。三是从有利于矛盾纠纷处理的高度出发,增加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涉农案件的数量,拉近法律与农民之间的距离,有效避免矛盾激化,促进纠纷的解决。四是从提高农民的自律意识、法律意识的高度出发,深入农村开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法律咨询宣传活动,通过接受咨询、发放宣传材料、展示案件等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共发放宣传材料2000多份,接待农民咨询1000多人次,扩大了办案的社会效果。

  

  

作者:洪艳 编辑: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