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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网讯
天长法院在加强审判作风建设过程中,以学习最高法院关于个别审判人员违反庭审纪律的通报为重点,狠抓庭审活动的规范性,促进审判作风的根本好转,切实维护人民法院的尊严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为解决庭审活动中形象不佳、行为不规范、对当事人诉讼权利保护不力等问题,该院专门出台了《庭审活动评议办法》,制定《庭审评议标准》,对法庭纪律、法官着装、法官用语、庭审程序等要求予以明确和细化,重点解决法官言谈举止不中立,偏向一方当事人;着装不规范,仪表不端庄、不文明;不按时开庭,随意改变开庭时间;庭审过程中心不在焉,接打电话;不耐心听诉,随意打断当事人发言以及庭审中吸烟等问题。并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纪检监察、政治处、审监庭等部门参加的庭审评议小组,由各评议考核人员根据排期开庭安排,不定期对每位业务庭的审判员庭审情况进行随机抽查,评议结果作为对法官年终考核的内容之一,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纪检监察部门对其严厉处罚并在全院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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