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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网讯
送达工作是保证庭审活动顺利开展的一个前提条件,如果送达不到位或者不合法,审判工作将无法进行。但送达工作较为繁琐,有的案件可能涉及到数个或数十个当事人,每个人的开庭传票和有关诉讼文书都必须准确无误的送到,特别是碰到一些有抵触情绪的当事人,拒收传票的情况时有发生,这就需要送达人员耐心细致的做好工作,努力化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使送达任务顺利完成。
亳州中院明确要求开庭传票、出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务必在开庭前7日内送达,并将送达回证或回执入卷,如果专递回执未按时反馈,必须另行采取直接送达或其他送达方式,确保送达及时、准确、有效。截至2008年3月底,立案庭累计送出民商事及行政案件开庭传票、出庭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书385件,有效送达率100%,确保了庭审活动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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