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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网讯
4月1日,到涡阳法院立案的刘超军在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举证须知的同时,收到了一张涡阳县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拿着监督卡,刘超军连声说:“法院发放监督卡,让我们监督法官办案,这个办法不错,会有利于法院公正、高效办案。”
推行廉政监督卡制度,是涡阳法院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畅通监督渠道,从源头预防司法腐败,而采取的一项新举措。廉政监督卡从诉讼费收取、回避制度、滥用职权等十个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同时告知了举报电话和举报地址。当事人一旦发现办案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有违反这十个方面行为之一的,可到法院实名举报或电话举报。举报一旦被查实,法院将根据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举报人。
为了使廉政监督卡真正能发挥监督作用,法院要求立案庭在送达各类案件法律文书时,务必将廉政监督卡一并送达案件双方当事人,并将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回证入卷备案,如缺少此项,将定为不合格卷宗。纪检监察部门将定期对送达廉政监督卡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并以此作为考核法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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