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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风波迭起 执行法官破解难题
 

  安徽法院网讯 元月28日,在这个寒冬腊月的下午,天已擦黑,室外寒风凛凛,冰天雪地,而在霍山县法院执行局的办公室内却灯火辉煌,暖意融融,一起因房屋买卖而引起的纠纷,在执行法官的巧妙化解下,最终得以圆满解决。
  家住六安市金安区河口镇的村民杜为明是位老实本分的农民,世世代代都住在一个偏僻的小山窝里,他凭借着娴熟的瓦匠手艺,在外打工赚了一些钱,于是他想到了在离自己家较近的邻县乡镇霍山县但家庙镇购买一套住房,使自己和后代永远走出大山、摆脱交通不便的困境。2006年,但家庙镇搞大规模集镇建设,而承包此项工程的是胡国中和徐传能两私人老板,两人属于合伙开发。杜为明遂于开发商之一的胡国中签定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购买位于但家庙镇街上的房屋一套,并约定购房款为128600元,杜为明为此分两批交付了8万元的购房款。2007年初房屋落成,当杜为明怀着喜悦之情准备入住该房时,却被告之其所定房屋已被卖于他人。在多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杜为明一纸诉状将两开发商告至霍山县法院。
  在诉讼中,经审理法官做工作,作为开发商之一的徐传能答应调换同类型的房屋给杜为明,双方就此达成了调解协议。然而逾期徐传能仍然未能交付该房。案件很快移送至执行局,执行法官经了解得知,此案执行较为棘手,实际上另一开发商胡国中在徐传能不知情的情况下,早已将该调换的房屋卖于他人。执行法官遂通知双方当事人于元月28日下午到庭,商讨解决方案。双方在执行局刚一见面,气氛就陡然紧张起来,由于大部分房款早已交付,而房屋却迟迟未能到手,杜为明情绪有些失控,声称得不到房屋势不罢休,而徐传能却一再表示,由于该房已卖,交付房屋实在无能为力。法官首先安抚好申请人的情绪,接着对被执行人一房二卖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告诉他这种行为既违背法律,又有失诚信,同时动之以情,让其设身处地地替申请人考虑一下,作为一个普通农民靠打工赚点钱买房确实不容易,目前乡镇房价一涨再涨,确实会给其造成一定的实际损失,因此房屋不能交付,经济上又得不到合理补偿,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另一方面又做好申请人杜为明的工作,告诉他要交付给他的房屋已卖给了第三人,法院如果强行执行此房,势必影响了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并不妥当,鉴于房价确实已涨,如能在经济上获取适当补偿也不失为良策。执行法官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春风化雨般地解除了当事人之间的抵触情绪,使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开发商退还房款,并赔偿申请人损失3万元。
  和解达成后,徐传能很快将房款及补偿款交付到位。就这样一起较为棘手的房屋买卖纠纷案件,在执行法官的巧妙执行下,最终使得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了。
  

作者:杨劲松 编辑: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