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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网讯
在刚刚结束的亳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德龙向大会作的工作报告获得411名人大代表的全票通过。这也是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以来第八次获得市人大代表的全票通过。 2007年,亳州市法院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亳州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按照“带好队伍不出事,办好案件不添乱,司法管理无硬伤”的要求,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审判和执行职能发挥有力;不断完善案件管理,特别是根据法院性质和特点提出了“一审上诉无发回,终审申诉无再审,再审审查无改判,所有结案无超期”审判工作“四无”目标,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了这一目标实现,切实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健全矛盾化解机制,促进了社会和谐;以作风建设为切入点,不断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人民群众满意度有新提升;大力加强基层建设,法院整体工作水平有新提高。 一年来,先后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十佳文明机关”、“十佳政法单位”、“效能建设先进单位”等,并被市文明委推荐为第八届全省文明单位。其中政治部、纪检组、民一庭、民二庭等庭室先后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刑庭一名同志还被最高法院评为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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