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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网讯 11月5日,明光市人民法院潘村法庭法官深入工地,现场办案,成功调解一起老板拖欠农民工工资案,老板与农民工当场给付了拖欠的工资。
2007年5月,李军在张勇承建的安徽省潘村湖农场移民工地上做临时工,2007年9月,李军有事打算离开,找到张勇要求结清工资1650元。张勇以发包人未给工程款,约定10月1日给付,后一推再推,至今未付。李军无奈,一纸诉状将张勇告上法庭,要求法庭判令张勇支付拖欠的工资款1650元。
承办法官接案后,得知张勇有可能工地完工后离开本地,立即和李军一起驱车前往安徽省潘村湖农场移民工地,找到了张勇,向其宣传农民工工资拖欠不得,张勇最终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和李军达成了还款协议,并当庭给付了拖欠的工资。从法官手中接过工资的李军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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