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9月17日下午3时整,定远县人民法院1号法庭庄严肃穆,随着审判长----该院院长邓金文一声清脆的法槌声,被告人张德伟、李世龙涉嫌诈骗、盗窃、抢夺、收购赃物罪一案宣布开庭。法庭前排的旁听席上更是坐着十多位特殊的“旁听者”----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和法官学院的负责同志,他们手拿纸笔,聚精会神。这是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法院院长开示范庭的一个镜头。 法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由法庭调查到法庭辩论,再由被告人最后陈述到合议庭休庭评议。整个庭审既紧张有序,又严谨规范。 经过一个半小时的审理,法庭查明了被告人诈骗、收购赃物、盗窃及抢夺的犯罪事实。4时30分法庭对两被告人作出当庭宣判。 随后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施芝华综合了“旁听者”的意见,对整个庭审作出了准确、客观、公正的评说。院长开示范庭这一活动的开展将为基层法院领导对案件承办人由司法理论等实体上的指导转向与司法实践等程序上指导相结合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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