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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中院和解执结3000万元教育存款大案
 

  这是涉及一所私立学校3000余万元债务的教育存款纠纷和抵押贷款案件。113名申请执行人,三家银行拥有债权,两市五家法院先后对涉案学校财产进行查封。三次执行财产拍卖流拍,近百名当事人长期反复上访。在阜阳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协调下,阜阳中院执行法官不辞辛苦,多方奔波、终使这一阜阳法院建院史上没有先例,涉案人数最多,执行标的最大的系列疑难执行案和谐、平稳落地。
  3月28日上午,近百名身为申请执行人的学生家长相继赶到阜阳中院楼前,让他们特意请来的女子军乐团鼓乐高奏,硕大的鞭炮和礼花震耳欲聋,书写着“公正执法、清正廉洁”字样的牌匾饱含着他们对执行法官的感谢和敬意。

  私立学校举债,退费引发诉讼

  被诉的阜阳新世纪双语学校是位于阜阳城区的一所私立学校。1997年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后,建设了基础设施设备齐全的学生宿舍和教学楼、实验楼。为发挥培养人才、增强竞争力的优势,该校选聘了一批师资力量,并对学生实行寄宿制管理模式。招收从幼儿园儿童到高中阶段的学生到该校进行全程式系统化层级式学习。办学规模及社会影响不断扩大,至2003年先后有近2000名学生在此接受教育。
  为筹集建校资金,该校先后向阜城三家金融单位抵押贷款850多万元。而在对学生的收费方式上,则是采取一次性收取与学生家长约定的5至10万元教育存款后,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给予全免。并待学生毕业时由学校将学生家长交纳的教育存款全部退还的办法。对学生中途办理退学手续的,则按照国家教委《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按其在校实际学习时间核退所收费用。
  由于学校固定资产占用资金过多,导致该校流动资金紧张。2002年以来,先后有110多名学生家长因孩子已毕业,或以学生转学为由,向该校提出退款要求,但却遭到学校拒绝,由此引发诉讼。随着该校办学存在问题的不断暴露,阜阳市教育主管部门及时注销了该校的办学资格。2005年,阜阳市中院、淮南市中院、以及阜阳市颍州、颍泉、颍东区法院先后作出判决,由该校履行退款义务。学校不服提起上诉后,2006年4月,经终审法院调解或判决,要求该校在规定期限内给付学生家长教育存款1700余万元。

  强制执行遇阻财产三次流拍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五家法院先后对该校财产进行查封。由于三家金融部门享有抵押债权,他们虽未起诉,但始终关注着法院对该校的执行。
  2006年6月5日,阜阳中院经与淮南中院协商,接受委托将其涉及该校的案件合并执行,并将阜城三区法院的计41件执行案提级执行。连同银行债务,该学校总欠款额已达3000余万元。
  在限期执行期限到期后,强制该校未能自动履行义务。阜阳中院执行法官经与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对学校财产进行评估拍卖。2006年9月17日经委托评估,该校资产评估价为4615万余元。
  同年10月16日阜阳中院委托拍卖公司对该校资产进行整体拍卖,却因无人参与竟买而流拍。同年11月3日,阜阳中院依法经对拍卖物降低底价后再次委托拍卖,但依然无人前往登记而致拍卖二次失败。
  学校急了,当事人急了,执行法官更急了。面对建设规模宏大,教学设施齐全,校舍紧临市区、综合占地116亩的拍卖资产,竟能无人参与竞买,令人难以置信。这其中的原因何在?经执行法官多方面了解,除拍卖资产价值大,即使有企业想买,却因筹资有难度而望楼兴叹外,最关键的在于竞买人都了解拍卖规律,他们想等到拍卖物价款降到一定幅度后再参与报名竞买。
  而作为被执行单位的学校,看到财产的价值随着拍卖降价幅度一次次提高,真如刀割心头肉般的难受。可作为申请执行人的百余学生家长,则心急如焚地盼望着尽早实现权利。同年11月8日,该学校向阜阳中院提出申请,要求暂缓财产拍卖执行。他们要与阜阳一房地产公司协商购买学校事宜。为依法维护被执行方的合法权益,阜阳中院批准同意了学校的申请。
  但在学校与该房地产公司经过20多天的反复商谈后,终因双方达不成合意而致协商失败。2006年12月19日上午,近百名申请执行人再次聚集阜阳中院上访,强烈要求法院对学校的财产尽快恢复拍卖。当时该学校仍有近千名学生在校上课,如因此引起连锁反应,将给社会稳定带来不利影响。面对这一棘手局面,阜阳中院领导高度重视,在认真细致做好上访群众思想工作的同时,即时向阜阳市政府报告有关情况,引起了市政府主管领导的重视。
  在阜阳中院建议下,阜阳市政府主管教育工作的副市长杜长平主持召开了有关方面人员参加的协调会,提出了对双语学校在校学生进行分流安置,确保学习不受影响的方案。经过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所在区政府的共同努力,近千名学生在较短时间内顺利分流安置到市区各建制学校。这一方案的实施为被执行学校的再次拍卖扫清了隐患。2007年1月26日,在经过加大宣传力度,由省、市媒体广登公告的基础上,开始了第三次标的物拍卖。但事与愿违,拍卖再告流拍。使该案的执行陷入困境。

  协调变卖收购困局柳暗花明

  面对三次拍卖均告失败的困局,当事群众又分别串联,以十余人、几十人,近百人的规模,经常不断地到省市法院、政府、人大等机关进行群体上访,层层的压力不断聚集到阜阳中院领导及执行法官身上。
  作为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执行法官,自接手该案以来,每天都要接待上访人员和询问案件进展情况的电话二十次以上。还要经常在下班的路上,被上访人员围住解释答复有关问题,做他们的思想安抚工作。为收集、调查与案件执行有关的材料,执行法院制作执行笔录二十多份,合议庭先后集体分析讨论案情十余次。执行局的负责同志多次带领执行法官分别到市政府、信访局、土地局、房产局、税务局以及颍州区政府等部门,汇报说明情况,沟通协调问题,并多次与淮南市中院、颍州、颍泉、颍东等承办该案的法院交流认识,统一思想,探索新的执行方案。
  阜阳中院领导和执行局的同志经过反复思考,从被执行学校基础设施的潜在价值,考虑到如何能够更好地保护和利用这块教育资源问题,于是形成了一个新的执行方案。就是要通过政府再次出面协调,找到一个能够直接利用这块教育基地资源的办学单位,整体收购该学校,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其潜在价值,避免教育资源的流失和破坏。
  阜阳市政府副市长杜长平听取法院这一建议后,认为是一个很有创意和价值的方案。便再次即时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经过反复分析与协调,最终阜阳市财政学校愿以2980万元的价格整体购买被执行学校,并得到该被执行学校的认可。同时考虑到阜阳财政学校的实际情况,同意其首批拿出2000万元资金先用于兑付学生家长的教育存款,对于三家金融单位的850余万元的债权,财政学校承诺在2007年年底前全部付清的意见。为保证该方案的顺利实施,阜阳市政府还要求土地、房产、税务、教育以及颍州区政府全力配合该案执行,并及时办理有关财产权利的法定转移手续。使该案的执行由山重水复疑无路,到柳暗花明又一村。
  3月28日以来,多年来为拿回教育存款遇阻而愁眉难展的百余位学生家长,当他和她们陆续从阜阳中院执行法官手里拿到银行现金支票时,高兴地举过头顶,欢喜的心情难以言表,有的禁不住笑逐颜开。感谢法院主持正义,感谢法律为他们撑腰,感谢政府为他们排忧解难,感谢执行法官不辞辛劳,倾情百姓,秉公司法的话语,一次次在阜阳中院办公大楼里回荡。
  

作者:刘文武 许汝全 编辑: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