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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法官首次来我省复核死刑案
 
  安徽法院网讯 最高人民法院今年1月1日起开始统一行使死刑案件的核准权后,于日前首次派出法官来到我省,对省高院报请核准的死刑案件进行复核。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承办复核的法官赴有关看守所提讯了被告人,有的根据案情到案发地对证据进行核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月28日起施行的《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报请复核的死刑案件,原则上只作出核准死刑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只有在少数特定情况下依法作出改判。
  为确保死刑案件的质量,省高院从去年初开始,加大经费、物质保障力度,及时充实刑事审判和法警保障力量;通过开示范庭,对所有从事死刑案件审判的法官进行轮训等方法,提高法官的办案水平;对庭审方式进行大胆、有益的探索;实行死刑二审案件全程录音录像;对针对死刑案件的开庭审理中反映出的一些问题,及时总结经验,起草、制定、完善相关工作程序,与省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联合下发文件,规范被告人集中羁押和证人、鉴定人出庭等问题,不断规范审理工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做好了相应的衔接工作。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法官和省高院法官一起座谈了有关死刑二审案件开庭中的有关情况。他们表示,为确保核准工作公正、高效,案件经合议庭评议,认为应当核准死刑或者认为原判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量刑不当或程序违法等问题,应当不核准的,都必须切实履行严格的审核程序;必要时,还要提交审委会审理决定,使每一起死刑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
  

  

作者: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