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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网讯
淮南大通法院不断加强执行作风建设,以真挚感人的工作作风感化了被执行人吴传登的七旬老母童成英。在她的大力协助下,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南中心支公司申请执行吴传登的车辆抵押贷款案件得以顺利进展。1月12日,车辆进入拍卖程序,案件在死胡同里起死回生。 2002年11月,吴传登从中国农业银行淮南支行贷款14万元购买货车,由中国太平洋财保淮南支公司为其担保,同时,吴传登以该车向财保支公司抵押担保,并进行了债权文书公证。由于吴传登未能如约还款,财保支公司为其履行了还款义务。2005年11月2日,财保支公司向大通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吴传登偿还其代为履行的款项。执行中,执行局副局长廖运社多次到凤台县桂集乡西龚村,了解吴传登家庭情况,以求顺利执行案件。但经了解,吴传登有三个子女,家中只有一间平房,生活十分困难,他常年在重庆租房做小生意,三年未回家看望过父母,购买的车辆也杳无音信。案件进入死胡同,被迫中止执行。 2006年11月20日,执行干警得知吴传登贷款购买的货车由其堂哥开到合肥停放。廖运社再次前往吴家,做吴的父母及哥哥的思想工作,耐心说明吴传登在没有能力的情况下只有用抵押的车辆还款的法律规定和人情道理,并通过村委会干部和吴的母亲祥谈了近3个小时,希望家人告知车辆具体停放地点。78岁的吴母童成英被执行干警的真诚所感动,表示积极协助法院执行。 2006年12月21日,童成英得知车辆停放在合肥塘桥停车场后,及时与法院取得了联系。廖运社等干警第二天早晨冒雨赶到童成英家。童积极协助,代签法律文书,从吴堂哥处拿来钥匙交到执行员手中,并陪同到合肥执行车辆。在合肥及回淮的路上,执行干警悉心地照顾着老人:因车辆停放4个月,发动困难,直到晚上9时才上路,干警便用自己的衣服为老人御寒;路上车灯黯淡,淫雨连绵,只能缓慢行驶,干警便轮换帮扶老人,在车内不要磕着碰着;凌晨1时行至杨庙附近汽车缺油被迫停下,为防止老人挨冻受饿,干警连夜送回淮南,并为其准备夜宵安排住宿,4时才携带油料、电瓶返回,把扣押车辆开回;老人休息好后,再把她安全送回凤台,赶回法院已是下午2时了。 法院扣押该车,来回行程不过200多公里,却在风雨中度过30个小时。干警的工作作风再次深深打动了老人,她激动地表示,只要有一线希望,还会协助法院把案件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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