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法院网 -法院新闻 - 首页 [ 关闭 ]  

安徽法院与公安机关建立执行联动机制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的意见》精神,保证依法及时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日前,安徽省高级法院与安徽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执行联动机制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通知》,就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建立执行联动机制,推动解决“执行难”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和规范,以更为有效地解决执行工作中遇到地具体问题。
  人民法院的案件执行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工作,由于种种原因,一直面临着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等困难,致使债权人不能及时实现权益。而这些困难的解决,必须依赖社会各方的协作和配合。该《通知》的出台,将进一步畅通协助执行渠道,优化执行环境,有利于形成多元化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社会合力。
  《通知》共有十九条,包括了对案件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协助查寻、控制,协助实施限制出境;协助扣押护照;协助查扣涉案车辆;重大案件及执行受阻时协助出警;协助实施司法拘留以及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等方面内容。《通知》规定:对被执行人住所不清或下落不明,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拘留尚未实际控制时逃匿以及其他需要协助查寻情形,人民法院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协助查询被执行人的身份证号码、户籍、暂住、住宿、出入境情况,提取被执行人的电子照片等相关信息;对存在出境可能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可以作出限制其出境的决定,依法扣押护照及提请护照签发机关宣布该护照作废;人民法院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协助查询被执行人的车辆登记信息,公安机关在办理车辆年检、过户等手续时,或者在查处交通违法过程中发现人民法院提请协助查寻、查封(扣押)的被执行人车辆的,应及时通知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对可能引发暴力冲突,需要公安机关配合的案件,人民法院在采取搜查、查封、扣押、强制迁出、拘传、拘留等措施前,应当制作工作预案,并向实施措施地公安机关书面通报,公安机关应依法积极协助;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遭遇暴力抗法时可以拨打“110”报警,公安机关接警后应及时出警,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执行人员人身安全。
  《通知》还明确了人民法法院的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和公安机关户籍管理、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等部门的信息管理系统,在符合相关规定和条件具备的前提下可以互联,实现数字信息共享和联动。
  

  

作者:李忠好 高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