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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懈努力找到失踪三年的被执行人
 

  安徽法院网讯 9月12日,泗县法院执行局巧与公安机关联手,在异地他乡找寻到三年未见的被执行人,终使一桩拖了三年的涉诉信访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2003年8月12日郭某雇佣的司机陈江驾驶货车到江阴送货。郭某的两个表弟陈某、李某跟随货车到江阴。途中,陈某要求驾驶车辆,陈江无奈将车辆交与陈某驾驶后不久便入睡,李某一直在睡觉。8月13日凌晨,车辆抵达江阴市黄塘镇化纤厂,陈某将车辆停放在该厂门口休息。大约凌晨5点左右有人敲打车窗将陈江、李某叫醒告知车轧死一人,陈江、李某下车后发现陈某睡在车底不知何时已被轧死。经江阴市公安局审查认定陈某死亡属意外事故,并于2003年8月14日出具了准予火化通知书,火化费及其他有关的丧葬费用均系郭某支付。由于陈某、郭某、李某三人母亲系同胞姐妹,事故发生后,李磊的父亲李某从中调解让郭某再给陈某某5000元安慰其丧子之痛,郭某将5000元交于李某,李某将5000元转交给陈庆龙,但陈某某并未表示此事了结。陈某死亡后,由于陈某某不断向江阴市公安局提出控告,江阴市公安局于2004年4月15日通知陈某某不予立案。2005年2月28日陈某某诉讼来院,要求郭某、陈江给予民事赔偿。

  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判决郭某、陈江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陈某某16270元,互付连带赔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两被告没有主动履行判决义务,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申请人向泗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由于申请人提供不出两被执行人家中的财产情况,且两被执行人长期在外跑货运不沾家,无固定住所,执行人员数次前往两被执行人家中,均因两人不在家及其家人的不配合而造成执行无果。

  由于申请人对其子死亡案件公安机关没有立案进行侦查和对法院执行案件的程序误解,认为法院执行不力,多次到县委、人大进行上访。面对申请人的抱怨和不满,法院执行局没有因为长期找不到人而将案件作为“抽屉案”一压了之,而是本着为民解忧彻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宗旨,始终在做各种努力。在长达三年的时间里,执行局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在每年的午秋二季、中秋、春节期间,执行局都安排专人披星戴月的蹲点等候,但由于摸不准两被执行人的准确行踪而失之交臂。

  2008年8月10日一大早,执行局法官刚一上班就接到申请人的举报,被执行人之一的郭某现在徐州租住房屋做生意,由于申请人获取的信息比较少,仍然无法确定郭某的具体住处。执行法官经商量后,决定先由申请人回家从外围了解郭某的地址。8月26日,传来申请人的好消息,申请人基本摸清郭某在徐州的大致活动范围,但仍然不知确切地址。这一结果虽不确切,但令执行法官稍感欣慰的是搜索的范围变小了。

  9月11日,经批准执行法官一行三人来到徐州,找到申请人提供的郭某的大致住址,面对一大片杂乱无章的旧民居,到处都是租住房屋做生意的人群,想立刻找到郭某就像大海捞针,其难度可想而知。别无他法执行法官在这块低洼不平的居住地进行了地毯式搜查,由于是上午,大部分房门都是铁将军把门,执行法官改变策略,把家中没人的房屋记录下来,就这样法官们走了一上午,中午的时候每人只是简单的吃了一盒盒饭,就赶紧趁着人们回家吃饭的空隙又挨门访查,夕阳快西下执行法官仍一无所获。

  此时,望着茫茫人海执行法官想到了当地公安派出所,派出所对外来人口肯定会管理,肯定会知道郭某在不在此地居住。趁着还没下班执行法官一行驱车来到当地派出所讲明来意,所领导立即安排户籍警和管片民警帮助执行法官进行赞助人口信息核实,功夫不负有心人,紧紧半个小时,一张早已印入执行法官脑海的熟悉面孔和名字跃现在电脑屏幕上,“就是他”三位执行法官异口同声的道出。

  当晚,在管片民警的带领下,执行法官敲响了郭某的房门,房门打开后见是郭某执行法官的一颗心才落下地,郭某一脸茫然的望着敲门的陌生人群不知所措,执行法官亮明身份讲明来意。郭某深深的叹了一口气“没想到你们还是找到我了,为了防止人找到我,我都三年没和家乡人联系过了,现在想一想为了万把块钱弄的连家也不敢回确实有点不值得,何况我们还是亲戚。”执行法官见状立即因势利导的做其思想工作,向其讲述了这三年来申请人因丧子而受到的痛楚和判决没有得到圆满的执行而一遍又一遍的往返与家和县城之间的辛劳,并让其站在申请人的角度想想。郭某沉思了一会对执行法官说:“就冲你们这份情意这钱我给,也请你们相信我一回,我明天就凑钱给清。”执行法官看郭某情真意切,便同意郭某明天上午向执行法官交钱,同时互留了联系地址和电话。

  翌日上午10时,执行法官的电话响了,郭某如约将判决书的判决金额如数交到执行法官的手里。

  

作者:小兵 编辑:周瑞平